我院被确定为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7-03-02
根据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我院被确定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我院教务处组织特殊教育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制定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了上报任务。
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docx
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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